(本文作者芦哲系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在特朗普政府的政策框架中,加征关税的主要路径依据所需的政治程序和落地速度可被区分为两类。一类是总统通过行政命令直接生效,包括援引特定贸易条款(201、232、301、122和338条款等)和动用紧急状态法(IEEPA机制);另一类则需经过国会立法审议并批准,如取消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PNTR,即俗称的“最惠国待遇”)。总统通过行政命令较国会立法审议的路径更容易实现,同时考虑到特朗普曾于首次任期内使用过201、232、301条款加征关税,且援引301条款时可沿用既往调查而无需启动新调查。因此我们认为,特朗普2.0的关税政策偏好为201、232、301条款>IEEPA机制≈122、338条款>取消PNTR地位。
总统通过行政命令直接生效的路径:援引特定贸易条款或动用紧急状态法。①援引特定贸易条款。具体来看,现有的可用于加征关税的贸易条款包括201、232、301、122和338条款,其中201、232和301条款曾于特朗普首任任期内作为对华加征关税的依据;122和338条款虽未曾被特朗普使用,但考虑到两项条款均旨在应对外国商品对美进行的非公平贸易行为,在本届特朗普任期内,随着政府持续强调贸易公平的重要性,上述条款仍存在被引用的可能,进而作为向特定贸易赤字大国施加关税压力的法律依据。②动用紧急状态法。理论上,特朗普如果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他可以利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来实施关税。由于这一路径在关税实践中缺乏先例,特朗普可以根据个人政策目标对该机制进行创新应用,使其成为向海外国家广泛加征关税的新工具。此外,在特朗普首次任期内,他也曾威胁要依据IEEPA对墨西哥商品征收5%的全面关税,除非该国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非法移民进入美国。
通过国会审批并立法通过的路径:取消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不同于通过总统行政权力的路径,取消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PNTR,即俗称的“最惠国待遇”)需要国会两院表决通过,相关法案通过后关税调整可即日生效。具体来看,如果特朗普对华取消PNTR地位后,较为可能的后续政策为恢复每年审议中国的正常贸易地位或给予中国特殊的关税照顾。但总体而言,由于立法程序相对复杂且需要国会内两党进行充分协调方能通过,取消PNTR待遇这条路径实现的可能性较低。
特朗普2.0的关税政策偏好:201、232、301条款>IEEPA机制≈122、338条款>取消PNTR地位。从难易程度和有无先例来看,援引201、232、301条款无需国会立法通过且存在特朗普曾经使用的先例,因此最有可能成为特朗普2.0关税政策的落地方式,而取消PNTR地位需要复杂的立法程序和国会两党协商一致,因此特朗普选择该路径的可能性相对最低。此外,在普遍加征关税的政策需求方面,现有的法律与机制的框架中仅有IEEPA路径能够满足普遍加征关税的需求。而在对特定国家和特定产品加征关税的政策需求方面,鉴于关税的工具属性,预计特朗普政府将可能依据201条款、232条款及301条款展开经贸谈判,同时推进相关贸易调查,并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最终的调查结论及相应的“惩罚性”关税水平。此外,特朗普政府能够沿用301条款的既往调查来加征关税,而不需要启动新的调查程序。取消PNTR地位是仅针对中美经贸议题的工具。目前,特朗普及其候任内阁成员仅对中国PNTR地位的政治操弄发表过言论。考虑到取消这一地位的潜在影响以及立法过程中的两党博弈,预计特朗普政府将同时利用贸易调查和取消PNTR地位的不同路径来调节关税政策的实施速度,即通过贸易调查与调整关税作为常规施压手段,而将取消PNTR地位作为谈判中的终极工具。
风险提示:特朗普再度遇刺;特朗普政策出台顺序、幅度与市场预想有偏差;全球地缘冲突加速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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